发明名称 用后可丢弃之单次使用照相机及附属之可再使用电子闪光灯具
摘要 用后可丢弃之单次使用照相机及电子闪光灯具之一种组合,包含一预先装有软片并包括一拍摄透镜及一快门之内照相机部份,以及一容纳上述照相机部份并有一开口供上述拍摄透镜之外密封包装,其特点为:上述内照相机部份有一闪光同步进入口;上述外密封包装系以一种可穿孔材料覆盖上述进入口所构成;以及上述闪光灯具包括导电之闪光同步插销成形状为使上述外密封包装穿孔以进入上述进入口,将闪光灯具连接至上述内照相机部份。
申请公布号 TW168319 申请公布日期 1991.09.01
申请号 TW079201273 申请日期 1989.01.07
申请人 柯达公司 发明人 亚伦.维克多.泛迪摩瑞
分类号 G03B15/03 主分类号 G03B15/03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巿敦化北路二○一号七楼
主权项 1.用后可丢弃之单次使用照相机及电子闪光灯具之一种组合,包含一预先装有软片并包括一拍摄透镜及一快门之内照相机部份,以及一容纳上述照相机部份并有一开口上述拍摄透镜之外密封包装,其特点为:上述内照相机部份有闪光同步进入口;上述外密封包装系以一种可穿孔材料覆盖上述进入口所构成;以及上述闪光灯具包括导电之闪光同步插销成形状为刺穿上述外密封包装以进入上述进入口,以将闪光灯具连接至上述内照相机部份。2.根据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合,其中上述闪光灯具具有整体装置用以使其相对于上述外密封包装(11)定位,以使闪光灯具位于与上述拍摄透镜成适当关系以供闪光曝光,并驱使上述导电插销通过密封包装进入上述进入口。3.根据申专利范围第2项之组合,其中上述整体装置包括一壳状构件以供部份覆盖上述外密封包装,上述壳状构件有一供上述拍摄透视镜之开口及供上述导电插销之各别支座。4.根据申专利范围第2项之组合,其中上述快门为导电并予安装为供移动以完全开启,一导电回动弹簧予以连接至上述快门,上述进入口之一予以安排为使一导电插销位于口内连续接触于上述回动弹簧,并且另一口予以安排为使一导电插销位于口内仅于快门完全开启时接触于上述快门。
地址 美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