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和紧急刹车报警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具有控制装置和紧急刹车警告灯,控制装置包括:采集单元,其采集刹车信号和车速信号,刹车信号生效瞬间的车速作为车速初值;车速比较单元,其从该采集单元获取该车速初值并与紧急刹车速度阈值进行比较;计时单元,其在该车速初值大于阈值时给定刹车持续时长并将刹车持续时长提供至该采集单元,采集单元据此监控车速信号并将达到该刹车持续时长时的车速作为车速末值;控制装置还包括判断单元,其获取车速初值、确定加速度阈值、获取车速末值并获取刹车持续时长,从而确定出平均加速度并将其与加速度阈值相比较以判断紧急刹车;其中,车速初值越高,则该刹车持续时长越小且/或加速度阈值越小。
申请公布号 CN102363417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29
申请号 CN201110174361.4 申请日期 2011.06.27
申请人 广州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黄少堂;任强;庞仁勇;胡素君
分类号 B60Q1/44(2006.01)I;B60Q1/54(2006.01)I 主分类号 B60Q1/44(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国专利代理(香港)有限公司 72001 代理人 肖日松;傅永霄
主权项 一种用于机动车的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紧急刹车报警系统具有控制装置(3)和紧急刹车警告灯(6),所述控制装置(3)包括:采集单元(31),所述采集单元(31)采集刹车信号(B)和车速信号(V)并将所述刹车信号(B)生效瞬间的车速信号(V)的值作为车速初值(Vst);车速比较单元(32),所述车速比较单元(32)与所述采集单元(31)相连接、从所述采集单元(31)获取所述车速初值(Vst)、并将所述车速初值(Vst)与预定的紧急刹车速度阈值(Sv)进行比较;计时单元(33),所述计时单元(33)与所述车速比较单元(32)相连接,当所述车速初值(Vst)大于所述紧急刹车速度阈值(Sv)时,所述计时单元(33)给定刹车持续时长(T);其中,所述计时单元(33)与所述采集单元(31)相连接并将所述刹车持续时长(T)提供至所述采集单元(31),所述采集单元(31)按照该刹车持续时长(T)对所述车速信号(V)进行监控并将刹车持续时间达到所述刹车持续时长(T)时所采集到的车速信号(V)的值作为车速末值(Ved);并且,所述控制装置(3)还包括判断单元(34),所述判断单元(34)与所述采集单元(31)及计时单元(33)相连接并与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相连接,并且,所述判断单元(34)从所述采集单元(31)获取车速初值(Vst)并确定加速度阈值(Sa);此外,所述判断单元(34)还从所述采集单元(31)获取车速末值(Ved)并从计时单元(33)获取刹车持续时长(T),并且,基于所述车速初值(Vst)、车速末值(Ved)以及刹车持续时长(T)来确定该刹车持续时长(T)期间的平均加速度(a_mean),当所述平均加速度(a_mean)大于所述加速度阈值(Sa)时,所述判断单元(34)对所述紧急刹车警告灯(6)进行控制以发出紧急刹车报警信号;其中,所述计时单元(33)设置成,所述车速初值(Vst)越高则所述刹车持续时长(T)越小,并且/或者,判断单元(34)设置成,所述车速初值(Vst)越高则所述加速度阈值(Sa)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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