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首饰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首饰,其包括至少一个香水挥发器,所述香水挥发器包括具有容置空间且构成香水挥发器外形的挥发部和收容在挥发部的容置空间内的吸水填充物,所述挥发部上开设有将容置空间与外界连通的镂空。本实用新型特别设计了能够长久释放香味的香水挥发器,并且创新地将该特别设计的香水挥发器用于形成首饰,使得首饰不仅具有装饰功能,而且还能持久散发香水香味。此外,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美观,成本较低。 |
申请公布号 |
CN20214597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2.22 |
申请号 |
CN201120266077.5 |
申请日期 |
2011.07.26 |
申请人 |
张家港欧爱化妆品有限公司;林宏 |
发明人 |
林宇 |
分类号 |
A44C2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4C2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苏州创元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2103 |
代理人 |
孙仿卫;汪青 |
主权项 |
一种首饰,其特征在于:包括至少一个香水挥发器,所述香水挥发器包括具有容置空间(10)且构成香水挥发器外形的挥发部(1)和收容在所述挥发部(1)的容置空间(10)内的吸水填充物(2),所述挥发部(1)上开设有将所述容置空间(10)与外界连通的镂空(11)。 |
地址 |
215600 江苏省苏州市张家港市杨舍镇云盘二村17幢1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