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使用于安全帽的警示灯
摘要 一种使用于安全帽的警示灯,包含有:一外壳,至少有局部呈透明,该外壳外部没有缝隙而可防水;一电路板,设于该外壳内,该电路板上具有彼此间电性连接的一控制电路、一方向及速度感测器以及一警示灯组;一电池组,设于该外壳内,该电池组电性连接于该电路板,并提供电源给该电路板上的元件;一安装件,设于该外壳外,并以可拆卸的方式设于安全帽上。借此,即具有结构简单、安装方便的功效,并以可拆卸的方式安装于安全帽上。
申请公布号 CN202149372U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22
申请号 CN201120245339.X 申请日期 2011.07.01
申请人 泰硕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卢文奇
分类号 F21L4/02(2006.01)I;F21V21/092(2006.01)I;F21V23/04(2006.01)I;F21V31/00(2006.01)I;F21V33/00(2006.01)I 主分类号 F21L4/02(2006.01)I
代理机构 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 44221 代理人 李文
主权项 一种使用于安全帽的警示灯,其特征在于,包含有:一外壳,至少有局部呈透明,该外壳外部没有缝隙而可防水;一电路板,设于该外壳内,该电路板上具有彼此间电性连接的一控制电路、一方向及速度感测器以及一警示灯组;一电池组,设于该外壳内,该电池组电性连接于该电路板,并提供电源给该电路板上的元件;一安装件,设于该外壳外,并以可拆卸的方式设于一安全帽上。
地址 中国台湾台北市内湖区瑞光路302号3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