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废气净化系统
摘要 一种废气净化系统,其具备用于捕集PM的废气净化装置(19)和对废气净化装置(19)进行再生控制处理的控制系统,所述控制系统,在伴随内燃机(10)的停止而中断再生控制处理的情况下,在内燃机(10)停止中(或起动时),基于废气净化装置(19)的温度(催化剂床温)和PM堆积量,判断废气净化装置(19)的状态是否为不能有效地进行再生控制处理的状态,在废气净化装置(19)的状态为不能有效地进行再生控制处理的状态时,在内燃机(10)起动时不重新开始再生控制处理。
申请公布号 CN10235621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2.02.15
申请号 CN200980158131.X 申请日期 2009.03.16
申请人 丰田自动车株式会社 发明人 太长根嘉纪;平井琢也;芳贺宏行
分类号 F01N3/02(2006.01)I;F01N3/24(2006.01)I 主分类号 F01N3/02(2006.01)I
代理机构 中原信达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11219 代理人 金龙河;樊卫民
主权项 一种废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具备:废气净化装置,用于捕集内燃机的废气中的PM;判断装置,基于包括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温度和残留在所述废气净化装置内的PM量的状况信息,判断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状态是否为不能有效地进行再生控制处理的再生实施不当状态,其中,所述再生控制处理,通过向废气中添加燃料而升高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温度,从而使所述废气净化装置再生;和控制装置,其为在满足预定条件时开始再生控制处理、并在再生控制处理的执行中所述内燃机停止的情况下中断再生控制处理的控制装置,其中,所述再生控制处理,通过向废气中添加燃料而升高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温度,从而使所述废气净化装置再生,该控制装置,在中断再生控制处理后的所述内燃机的起动时,在通过所述判断装置未判断出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状态为所述再生实施不当状态的情况下,重新开始再生控制处理,在通过所述判断装置判断出所述废气净化装置的状态为所述再生实施不当状态的情况下,在之后满足所述预定条件时,开始再生控制处理。
地址 日本爱知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