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小汽车玩具 |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小汽车玩具,包括车身主体,所述车身主体的内部设有车座;所述车身主体的前端设有保险框,保险框的内部与身车主体的后端靠下部处均设有车灯,车身主体的两侧中部后端靠上部处和车身主体的后端中部靠上端处均设有车窗,车身主体的两侧中部靠前端处均设有车门,车门上设有把手,车身主体的底部两侧前、后端分别通过车轴固定有两车轮,车身主体的后端中部固定有车轮;所述车身主体的顶部设有固定架,固定架的底部设有斗篷,斗篷由布块和两木杆构成,两木杆分别固定于布块的前后端。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结构简单,外形美观,吸引力强;可提高儿童的动手能力和手眼协调能力,锻炼儿童大范围行走的能力。 | ||
申请公布号 | CN20209672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2.01.04 |
申请号 | CN201120168852.3 | 申请日期 | 2011.05.24 |
申请人 | 廖灵飞 | 发明人 | 廖华波 |
分类号 | A63H1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3H1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纽乐康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11210 | 代理人 | 张朝元 |
主权项 | 一种小汽车玩具,包括车身主体(1),其特征在于:所述车身主体(1)的内部设有车座(2);所述车身主体(1)的前端设有保险框(3),保险框(3)的内部与身车主体(1)的后端靠下部处均设有车灯(4),车身主体(1)的两侧中部后端靠上部处和车身主体(1)的后端中部靠上端处均设有车窗(5),车身主体(1)的两侧中部靠前端处均设有车门(6),车门(6)上设有把手(7),车身主体(1)的底部两侧前、后端分别通过车轴固定有两车轮(8),车身主体(1)的后端中部固定有车轮(8);所述车身主体(1)的顶部设有固定架(9),固定架(9)的底部设有斗篷(10),斗篷(10)由布块(11)和两木杆(12)构成,两木杆(12)分别固定于布块(11)的前后端。 | ||
地址 | 323600 浙江省丽水市云和县城南西路9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