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等,所述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是包括基板和配置于基板上的多个白色发光装置的、作为液晶显示面板的背光源使用的装置,所述白色发光装置具有光源和由所述光源激励而发光的荧光体,作为所述荧光体,使用由通式M(0)aM(1)bM(2)x-(vm+n)M(3)(vm+n)-yOnNz-n表示的组成的荧光材料。
申请公布号 CN102227826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10.26
申请号 CN200980147379.6 申请日期 2009.11.25
申请人 昭和电工株式会社;独立行政法人物质·材料研究机构 发明人 三木久幸;盐井恒介;广崎尚登
分类号 H01L33/50(2006.01)I;C09K11/08(2006.01)I;C09K11/64(2006.01)I;C09K11/66(2006.01)I;C09K11/67(2006.01)I;C09K11/80(2006.01)I 主分类号 H01L33/50(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段承恩;陈海红
主权项 一种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是包括基板和配置于所述基板上的多个白色发光装置的、作为液晶显示面板的背光源使用的显示装置用照明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白色发光装置具有光源和由所述光源激励而发光的荧光体,作为所述荧光体,使用由通式M(0)aM(1)bM(2)x‑(vm+n)M(3)(vm+n)‑yOnNz‑n表示的组成的荧光材料,其中,M(0)是选自Li、Na、Be、Mg、Ca、Sr、Ba、Sc、Y、La、Gd和Lu中的1种以上的元素,M(1)是选自Mn、Ce、Pr、Nd、Sm、Eu、Tb、Dy、Ho、Er、Tm和Yb中的1种以上的激活剂,M(2)是选自Si、Ge、Sn、Ti、Hf和Zr中的1种以上的元素,M(3)是选自Be、B、Al、Ga、In、Tl和Zn中的1种以上的元素,O为氧元素,N为氮元素,x、y和z是分别满足33≤x≤51、8≤y≤12和36≤z≤56的数值,a和b是满足3≤a+b≤7、并且0.001≤b≤1.2的数值,m和n在me=a+b时是满足0.8·me≤m≤1.2·me、并且0≤n≤7的数值,并且,在将v(0)记为M(0)离子的价数、将v(1)记为M(1)离子的价数时,v是满足v={a·v(0)+b·v(1)}/(a+b)的数值。
地址 日本东京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