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燃煤助燃剂 | ||
摘要 | 本发明是对燃煤助燃剂的改进,其特征在于组成为白云石粉20-30wt%;二环戊二烯基合铁5-15wt%;三氧化铬3-10wt%;二氧化锰3-10wt%;硝酸镁3-15wt%;重铬酸钠和/或重铬酸钾3-15wt%;氧化锌3-18wt%;活性白土15-30wt%复配混合组成。具有助燃、固硫、消烟等多种功能,可以提高锅炉热效率3-8%,节煤率达5-15%,排烟林格曼黑度<1,SO2、NOx等总去除率25-60%,具有显著节煤、环保效果。由于提高了燃烧效果,可以使原本难以正常燃烧的劣质煤(例如煤矸石)燃烧发挥作用。长期使用,锅炉不仅不产生腐蚀,还能降低锅炉内硫酸钙的结垢,提高锅炉运行安全性和使用寿命。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9111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9.21 |
申请号 | CN201110098126.3 | 申请日期 | 2011.04.19 |
申请人 | 宜兴市科奇化工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王明祥;诸跃明 |
分类号 | C10L9/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10L9/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宜兴市天宇知识产权事务所(普通合伙) 32208 | 代理人 | 史建群;蔡凤苞 |
主权项 | 燃煤助燃剂,其特征在于组成为白云石粉20-30wt%;二环戊二烯基合铁5-15wt%;三氧化铬3-10wt%;二氧化锰3-10wt%;硝酸镁3-15wt%;重铬酸钠和/或重铬酸钾3-15wt%;氧化锌3-18 wt%;活性白土15-30 wt%复配混合组成。 | ||
地址 | 214203 江苏省无锡市宜兴市巷头东路82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