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机式传输广告内容的广告机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媒体播放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广告机。手机式传输广告内容的广告机系统,包括广告机主体、手持设备,手持设备包括手机主体,手机主体包括数据传输模块、微型处理器系统、数据存储模块;数据传输模块包括与外界3G网络进行通信的3G网络模块、连接广告机主体的数据发射模块,3G网络模块、数据发射模块分别连接微型处理器系统;广告机主体上设有数据接收模块,数据接收模块连接数据发射模块。由于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利用手机主体为广告机主体传输广告内容,广告数据来源广泛、数据传输方便快速,可实现现场和短程传输广告数据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20197504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9.14 |
申请号 |
CN201020668937.3 |
申请日期 |
2010.12.20 |
申请人 |
上海仙视电子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魏宏权 |
分类号 |
G09F27/00(2006.01)I;G08C23/04(2006.01)I;H04M11/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9F2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上海精晟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31253 |
代理人 |
何新平 |
主权项 |
手机式传输广告内容的广告机系统,包括一广告机主体,还包括一给所述广告机主体传输广告内容的手持设备,其特征在于,所述手持设备包括一手机主体,所述手机主体包括一数据传输模块、一与所述数据传输模块连接的微型处理器系统、一与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连接的数据存储模块;所述数据传输模块包括一与外界3G网络进行通信的3G网络模块、一连接所述广告机主体的数据发射模块,所述3G网络模块、数据发射模块分别连接所述微型处理器系统;所述广告机主体上设有一与所述数据发射模块配合的数据接收模块,所述数据接收模块连接所述数据发射模块。 |
地址 |
201308 上海市浦东新区芦潮港镇芦潮港路1728号203室-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