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草丛砍除机
摘要
申请公布号 TWI348351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9.11
申请号 TW097139399 申请日期 2008.10.14
申请人 本田技研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中谷友美;杠浩巳
分类号 A01D34/90 主分类号 A01D34/9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陈长文 台北市松山区敦化北路201号7楼
主权项 一种草丛砍除机,其包括:一操作杆(11);一马达(13),附接在该操作杆的一后端(11a);一切割刀片(14),由该马达所驱动而旋转,该切割刀片是附接至该操作杆的一前端(11b);及一操作把手(30),在一纵向方向上提供于沿着该操作杆的中间;其中该操作杆(11)在其位于该操作把手(30)与该马达(13)之间的一部分上具有一弯曲部分(11d),该弯曲部分(11d)系形成为侧向弯曲,该弯曲部分(11d)经制作为当该切割刀片(14)与该操作把手(30)置于在一操作者(Ma)的前面且该马达(13)直接置于该操作者(Ma)的后面时,不与该操作者(Ma)之一身体(Bd)相干扰的尺寸;其中该弯曲部分(11d)是形成为一侧向弯曲之弧形并以一半径(r1)自一部分(11c)上分离,其比该操作把手(30)距该后部更远;该草丛砍除机(10)之特征在于:该弯曲部分(11d)形成为一弧形,以使该草丛砍除机(10)通过该马达(13)与该切割刀片(14)之一中心线(CL)实质与该操作者身体(Bd)之一宽度方向中心(Cm)对准,该弧形具有一中心位于该草丛砍除机(10)的该中心线(CL)之上方的一半径(r2)。如请求项1之草丛砍除机,其中该操作杆(11)具有一二段结构,其包括一提供有该切割刀片之前半杆(61)与一提供有该马达之后半杆(62),而该前半杆是配设有该操作把手,且经由一接头(70)而可旋转地连接至该后半杆。如请求项1或2之草丛砍除机,其中该操作把手具有一握持部分(32),该握持部分(32)能够被大体上与该操作者的一肩膀之一宽度实质相同的距离而分开的双手予以握持。如请求项1或2之草丛砍除机,其中该操作杆(11)具有一对用于挂在操作者(Ma)的双肩上之左右肩带(40、40),该对左右肩带(40、40)是悬挂于一后部分与一比该操作杆的该操作把手(30)更后面的部分之间。如请求项3之草丛砍除机,其中该操作杆(11)具有一对用于挂在操作者(Ma)的双肩上之左右肩带(40、40),该对左右肩带(40、40)是悬挂于一后部分与一比该操作杆的该操作把手(30)更后面的部分之间。
地址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