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灯具(水晶灯)
摘要 1.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为:灯具(水晶灯);2.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为:主要用于家居场所、酒店客房、展厅、走廊、楼道、酒店大堂、休闲娱乐场所等;3.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为: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形状;4.左右视图相同,省略右视图。主后视图相同,省略后视图;5.主视图为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
申请公布号 CN30166186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31
申请号 CN201030688468.7 申请日期 2010.12.17
申请人 深圳市杭彩照明有限公司 发明人 邹检来;黄水文;邹俊霖;邹俊雄
分类号 26-04 主分类号 26-04
代理机构 深圳市康弘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44247 代理人 胡朝阳;孙洁敏
主权项
地址 518000 广东省深圳市宝安区西乡黄田工业城B区5栋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