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实木门(五十七)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实木门(五十七)。2.本外观设计产品的用途:用于室内装饰。3.本外观设计的设计要点:在于主视图。4.最能表明设计要点的图片或者照片:主视图。5.本外观设计请求保护色彩。6.本外观设计右视图与左视图相同,仰视图与俯视图相同,后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右视图、仰视图、后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655857S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24
申请号 CN201130096464.4 申请日期 2011.04.28
申请人 苏州市宏隆木业有限公司 发明人 伍炳兴
分类号 25-02 主分类号 25-02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地址 215105 江苏省苏州市吴中区浦庄民营工业区和安路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