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硬质合金锯片刀头深冷处理工艺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硬质合金锯片生产工艺,具体是一种硬质合金锯片刀头深冷处理工艺。其步骤是:把硬质合金刀头从室温,以每分钟降2℃-4℃的降温速度,在50分钟-70分钟内,直接降到-120℃以下的深冷状态;在深冷状态下,保持120分钟-600分钟;把硬质合金刀头取出,在空气中回到室温;从室温,以每分钟升2℃-4℃的升温速度,在50分钟-70分钟内,直接升到200℃-300℃进行回火;在回火温度200℃-300℃状态下,保持120分钟-300分钟;把硬质合金刀头取出,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本发明既能有效减少硬质合金内的残余奥氏体量,又能减少残余应力的产生,增加硬质合金刀头强度、冲击韧性和耐磨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54540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8.17 |
申请号 |
CN201110098025.6 |
申请日期 |
2011.04.19 |
申请人 |
河北星烁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志兴;杜长江;赵生林 |
分类号 |
C21D6/04(2006.01)I;C21D9/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1D6/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唐山永和专利商标事务所 13103 |
代理人 |
张云和 |
主权项 |
一种硬质合金锯片刀头深冷处理工艺,其步骤如下:(1)把硬质合金刀头从室温,以每分钟降2℃‑4℃的降温速度,在50分钟—70分钟内,直接降到‑120℃以下的深冷状态;(2)在深冷状态下,保持120分钟‑600分钟;(3)把硬质合金刀头取出,在空气中回到室温;(4)从室温,以每分钟升2℃‑4℃的升温速度,在50分钟—70分钟内,直接升到200℃‑300℃进行回火;(5)在回火温度200℃‑300℃状态下,保持120分钟‑300分钟;(6)把硬质合金刀头取出,在空气中冷却至室温。 |
地址 |
064102 河北省唐山市玉田县鸦鸿桥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