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水晶玻璃花瓶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包括:花瓶本体,其包含,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周边侧面(3)与空腔(4);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设置有与所述棱角部相适配的若干个构件(8),在所述构件(8)的外部面,设置有若干个凹孔(5),在每个凹孔(5)中,固定有与该凹孔(5)相适配的宝石(6)。本发明相对于现有的水晶玻璃花瓶,具备了更多的视觉效果和色彩效果,其极具装饰观赏效果,而且结构新颖、制作简便。
申请公布号 CN102144863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8.10
申请号 CN201110132635.3 申请日期 2011.05.16
申请人 卢娈 发明人 卢娈
分类号 A47G7/06(2006.01)I 主分类号 A47G7/06(2006.01)I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水晶玻璃花瓶,包括:花瓶本体,所述花瓶本体包含: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和介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花瓶本体下部平面(2)之间的周边侧面(3);其中,所述周边侧面(3)具有至少三个或三个以上的侧面并共同确定所述周边侧面(3);以及位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处,预先确定在其特定位置上的至少一空腔(4);其中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无色透明和/或有色半透明和/或有色不透明的水晶玻璃或光学玻璃或工艺玻璃中的至少一种或者一种以上所制作成的若干片/块色彩相异的片材,通过粘合剂粘合而成;或者,所述花瓶本体之整体,是由上述制作材料中的至少一种或一种以上,通过切割或者热成型而成;其特征在于:在由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与所述周边侧面(3)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周边侧面(3)的其中一个侧面与另一个侧面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和/或在由所述空腔(4)的开口处与所述花瓶本体上部平面(1)所共同确定的棱角部,设置有与所述棱角部的形状、角度相适配的若干个构件(8);其中,每个构件(8)包括:一具有至少二个或三个呈不同方向的内部面所构成的内部,一具有至少二个或三个呈不同方向的外部面所构成的外部;所述构件(8)的内部通过粘合剂与所述棱角部的相应位置相粘接固定;以及在所述构件(8)的外部的至少部分或者全部的外部面,设置有形状、大小、深度相同或者相异的若干个凹孔(5),且在每个凹孔(5)中,固定有与该凹孔(5)相适配的宝石(6);其中,那些所述宝石(6)彼此之间的色彩分别可以是相同或者相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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