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高速公路专用照明系统及其照明装置 |
摘要 |
一种高速公路专用照明系统,包括有设于相向车道之间的挡光板,两两相隔5米的照明灯,以及设于分道线上的LED灯和外侧路肩的另一照明灯,照明灯设于距离地面0.85米处,并以30°斜角往前方、往路肩和往地面照射,这样,照明灯即不需昂贵的灯柱和高照度的灯,制作成本可节省90%以上,维护、维修也容易,而且灯光只需经过5-10米到达被照物体后,照明效率更高,还可节省约90%电费和汽车用于照明的约10%汽油,大大减少资源的浪费,减少对大自然的污染和破坏,有效实现节能减排的目的;而且照明灯不会照亮0.85米以上的空间,不会被其它物件分心,同时在驾驶员视觉上就形成多条引道线,指引前行,即使在大雨、大雪、大雾的环境下,驾驶员也可清楚地了解两侧路肩和分道线的位置,驾驶更安全。 |
申请公布号 |
CN10211644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7.06 |
申请号 |
CN201010590807.7 |
申请日期 |
2010.12.07 |
申请人 |
陈笠 |
发明人 |
陈笠 |
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F21V19/00(2006.01)I;F21V17/00(2006.01)I;F21V3/02(2006.01)I;F21V3/04(2006.01)I;F21V31/00(2006.01)I;F21W131/103(2006.01)N;F21Y101/02(2006.01)N |
主分类号 |
F21S8/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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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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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一种高速公路专用照明系统,包括有设于相向车道之间的挡光板,其特征在于:还包括有两两相隔3米至7米的照明灯,所述照明灯设于距离地面0.8米至0.9米处,并以20°至45°斜角往前方、往路肩和往地面照射。 |
地址 |
519015 广东省珠海市吉大吉石路23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