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摩托车用固定式碟刹锁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一种摩托车用固定式碟刹锁,包括有锁体、锁芯和锁销;该锁体上设置有容置腔,该锁芯可轴向活动地设置于该容置腔中,针对该锁芯设有复位弹簧,该锁销相对锁芯可轴向活动地设于锁芯的正前端,锁销可被锁芯带动同步旋转地连接于锁芯,一压力弹簧抵于锁芯与锁销之间;以及,针对该锁芯设有第一锁紧限位机构,针对该锁销设有第二锁紧限位机构;藉此,通过将锁销设于锁芯的正前端,并利用锁芯的轴向活动对压力弹簧进行压缩,使得该锁销可适时地弹出锁体外,实现自动寻位功能,结构紧凑,而且在上锁状态时,通过利用锁紧限位机构分别对锁芯和锁销进行锁紧,使得锁销不轻易缩回,强度有效增强,可靠性大幅提高,为用户的摩托车安全提供保证。
申请公布号 CN201834100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5.18
申请号 CN201020569127.2 申请日期 2010.10.20
申请人 李志平 发明人 李志平
分类号 B62H5/18(2006.01)I 主分类号 B62H5/18(2006.01)I
代理机构 厦门市新华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5203 代理人 彭长久
主权项 一种摩托车用固定式碟刹锁,包括有锁体、锁芯和锁销;该锁体上设置有贯穿锁体之前后端面的容置腔,该锁芯可轴向活动地设置于该容置腔中,针对该锁芯设置有一复位弹簧,其特征在于:该锁销相对锁芯可轴向活动地设置于锁芯的正前端,锁销可被锁芯带动同步旋转地连接于锁芯,一压力弹簧抵于锁芯与锁销之间;以及,针对该锁芯设置有第一锁紧限位机构,针对该锁销设置有第二锁紧限位机构,上锁状态时,该第一锁紧限位机构锁紧锁芯,第二锁紧限位机构仅在锁销被弹出锁体时锁紧锁销;开锁状态时,该第一锁紧限位机构解除对锁芯的锁紧作用,第二锁紧限位机构解除对锁销的锁紧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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