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车厢内信息提供装置及车厢内信息提供装置的视频数据提供方法
摘要 本发明公开一种车厢内信息提供装置(2),该车厢内信息提供装置(2)具有将从地面收发装置接收到的视频数据(60c)发送给列车内的显示器(1)的视频显示控制部(13),包括:存储部(8),该存储部(8)存储节目表和视频数据(60a),该节目表与每一广告相对应地存放广告视频的放映次数(9)、有效期间、从最终放映时间起到当前为止的期间、以及视频数据的容量;删除判定部(11),该删除判定部(11)基于节目表(40c),判定是否将视频数据(60a)设为删除候补;以及删除部(12),该删除部(12)基于删除判定部(11)的判定,删除存储部(8)所存储的视频数据(60a)。
申请公布号 CN102017478A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13
申请号 CN200980115735.6 申请日期 2009.03.23
申请人 三菱电机株式会社 发明人 森本和成;冲雅雄;重枝哲也
分类号 H04H20/62(2008.01)I;H04H60/72(2008.01)I 主分类号 H04H20/62(2008.01)I
代理机构 上海专利商标事务所有限公司 31100 代理人 侯颖媖
主权项 一种车厢内信息提供装置,该车厢内信息提供装置具有将从地面收发装置发送到车上收发装置的列车内广告的视频数据发送给列车内的显示器的视频显示控制部,其特征在于,包括:存储部,该存储部存储节目表和所述视频数据,该节目表与每一广告相对应地存放广告视频的放映次数、有效期间、从最终放映时间起到当前为止的期间、以及所述视频数据的容量中的至少一项;删除判定部,该删除判定部通过所述视频显示控制部接收所述节目表,并基于所述节目表,判定是否将所述视频数据设为删除候补;以及删除部,该删除部基于所述删除判定部的判定,删除所述存储部所存储的所述视频数据。
地址 日本东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