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酒后驾车提醒装置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酒后驾车提醒装置,属于电子报警器领域。它解决了现有的酒后驾车提醒装置不能很准确地判断驾驶员是否为酒后驾车的问题。本酒后驾车提醒装置,包括安装在方向盘上能用来采集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信息的酒精传感器,该装置还包括报警装置、处理器CPU和供电电路,酒精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均与CPU连接,CPU能接收酒精传感器发送来的酒精浓度信息并对该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产生控制信号发送给报警装置进而控制报警装置的工作状态,酒精传感器、报警装置和CPU均与供电电路连接。本酒后驾车提醒装置具有结构简单、操作方便且能准确地判断驾驶员是否为酒后驾车的优点。 |
申请公布号 |
CN201784530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4.06 |
申请号 |
CN201020136088.7 |
申请日期 |
2010.03.19 |
申请人 |
浙江吉利汽车研究院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李东武;金华军;王志海;陈文强;由毅;李书福;杨健;赵福全 |
分类号 |
B60Q9/00(2006.01)I;B60R16/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Q9/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台州市方圆专利事务所 33107 |
代理人 |
张智平;张向飞 |
主权项 |
一种酒后驾车提醒装置,包括安装在方向盘上能用来采集驾驶员体内酒精浓度信息的酒精传感器,其特征在于:该装置还包括报警装置、中央处理器CPU和供电电路,所述的酒精传感器和报警装置均与CPU连接,所述的CPU能接收酒精传感器发送来的酒精浓度信息并对该信息进行分析处理、产生控制信号发送给报警装置进而控制报警装置的工作状态,上述的酒精传感器、报警装置和CPU均与供电电路连接。 |
地址 |
317000 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东方大道2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