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数字视频作品上传中的反盗版过滤系统 | ||
摘要 | 本发明是关于一种数字视频作品上传中的反盗版过滤系统,是以数字指纹的方式,将发行商的指纹嵌入到数字视频作品中,在发行商或消费者向视频分享站点上传时提取数字指纹,结合数字指纹证书验证方式,实现对视频作品进行过滤,达到阻止非法拷贝上传的目的。本发明的特点在于将数字指纹提取模块设置在消费者在客户端上传过程中,当检测到盗版作品时,阻止其上传,实现了数字版权的主动保护。本发明覆盖范围广,覆盖面积大,将成本分散到每个消费者上传视频过程中,实现所需经济成本小,具有可观的前景。 | ||
申请公布号 | CN102004888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1.04.06 |
申请号 | CN201010552557.8 | 申请日期 | 2010.11.19 |
申请人 | 华中科技大学 | 发明人 | 凌贺飞;邹复好;李平;彭俊;马庆贞 |
分类号 | G06F21/24(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6F21/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华中科技大学专利中心 42201 | 代理人 | 李智 |
主权项 | 数字视频作品上传中的反盗版过滤系统,包括指纹库管理模块(100)、作品发售模块(200)和反盗版过滤模块(300);指纹库管理模块(100)接收作品发售模块(200)的指纹证书申请,指定被授权指纹并进行指纹证书制作,将制作得到的指纹证书反馈给作品发售模块(200);从反盗版过滤模块(300)接收从数字视频作品中提取的指纹,将提取的指纹与当前所有的被授权指纹进行匹配,将匹配结果反馈给反盗版过滤模块(300); 作品发售模块(200)向指纹库管理模块(100)提交指纹证书申请,接收指纹库管理模块(100)颁发的指纹证书,通过将指纹证书中的指纹嵌入到数字视频作品中对数字视频作品授权;反盗版过滤模块(300)接收数字视频作品上传申请,对申请上传的数字视频作品进行指纹提取,若上传申请中提交有指纹证书,则将提取的指纹与对指纹证书解密得到的指纹进行匹配,匹配成功则确定为合法上传授权的数字视频作品,允许上传;若上传申请中没有提交有指纹证书,将提取的指纹传送给指纹库管理模块(100);接收指纹库管理模块(100)反馈的匹配结果,若该匹配结果为成功则确定为非法上传授权的数字视频作品,禁止上传,若该匹配结果为失败则确定为合法上传非授权的数字视频作品,允许上传。 | ||
地址 | 430074 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珞喻路1037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