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人机实时定位监控管理系统
摘要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无人机实时定位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设置于无人机的机载定位通信装置和设置于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的地面监控通信装置,所述机载定位通信装置包括: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以及与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电联接的GPS定位单元、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北斗通信单元;所述地面监控通信装置包括: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以及与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电联接的显示控制单元、地面监控综合信息处理单元。本实用新型将GPS定位技术的实时性、北斗系统的广覆盖、移动通信技术的高传输数据率结合起来,解决了仅仅采用北斗通讯数据传输率低和成本高昂的问题,实现无人机全覆盖的实时定位。
申请公布号 CN201788592U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4.06
申请号 CN201020519831.7 申请日期 2010.09.07
申请人 四川信通通信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发明人 班永灵;彭锡文
分类号 G08G5/00(2006.01)I;G08G5/06(2006.01)I;G01S19/03(2010.01)I 主分类号 G08G5/00(2006.01)I
代理机构 成都九鼎天元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51214 代理人 刘雪莲
主权项 无人机实时定位监控管理系统,该系统包括设置于无人机的机载定位通信装置和设置于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的地面监控通信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机载定位通信装置包括:GPS定位单元、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北斗通信单元、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GPS定位单元与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电联接,用于无人机的实时定位并将定位数据信息传给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或接收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传来的请求定位指令;北斗通信单元和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均与机载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电联接,北斗通信单元和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分别通过北斗卫星通信系统和民用无线移动通信网络实现与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的双向通信,将无人机的定位数据信息转发给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或将接收的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的请求定位的控制指令转发给无人机综合信息处理单元;无人机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用于实现GPS定位单元与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或北斗通信单元之间信息的双向传输,判断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接收到的陆地上的基站信号强度是否能够正常通信,如果能够正常通信,则启动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由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承担与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的双向通信的功能,如果不能正常通信,则启动北斗通信单元,由北斗通信单元承担与无人机地面监控中心双向通信的功能;所述地面监控通信装置包括:显示控制单元、地面监控综合信息处理单元、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显示控制单元与地面监控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电联接,用于提供输入界面供用户输入控制信息和显示定位数据信息、控制指令信息,向地面监控综合信息处理单元发送请求定位的指令或接收综合信息处理单元发来的定位数据信息;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与地面监控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电联接,用于与上述机载定位通信装置的双向通信;地面监控综合信息处理单元用于实现显示控制单元与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或北斗地面控制中心之间信息的双向传输,判断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是否能够实现与特定序列号机载无线移动通信单元的连接,如果能够连接上,由地面监控无线移动通信单元承担与上述的机载定位通信装置的双向通信的功能,如果不能连接,则由北斗卫星通信系统承担与上述的机载定位通信装置的双向通信的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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