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聚碳酸酯系将下列二项聚碳酸酯树脂掺合而得到:由95至5莫耳%的由以下通式(1)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与5至95莫耳%的由以下通式(2)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与碳酸二酯所形成之碳酸酯键结所得到的聚碳酸酯树脂(A);及由比例为(100×(A)/((A)+(B))=1至99重量%的由以下结构式(3)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与碳酸二酯或光气所形成碳酸酯键结而得到之聚碳酸酯树脂(B)@sIMGTIF!d10003.TIF@eIMG!其中R1及R2各自独立为氢原子或甲基基团HOCH2-Y-CH2OH (2)其中Y为带有1至10个碳原子的伸烷基基团或带有4至20个碳原子的环伸烷基基团@sIMGTIF!d10004.TIF@eIMG!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由通式(2)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至少为一种由下列各者所组成的类群中所选出的化合物:三环〔5.2.1.02,6〕癸烷二甲醇、环己烷1,4-二甲醇及五环十五烷二甲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由通式(2)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为三环〔5.2.1.02,6〕癸烷二甲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在通式(1)中的R1为氢原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碳酸酯组合物,其中在通式(1)中的各个R1与R2为氢原子。一种偏光板,其系将内含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聚碳酸酯组合物的透明板黏附到偏光膜上所形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偏光板,其中由通式(2)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至少为一种由下列各者所组成的类群中所选出的化合物:三环〔5.2.1.02,6〕癸烷二甲醇、环己烷-1,4-二甲醇及五环十五烷二甲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偏光板,其中由通式(2)代表的二羟基化合物为三环〔5.2.1.02,6〕癸烷二甲醇。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偏光板,其中在通式(1)中的R1为氢原子。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偏光板,其中在通式(1)中的各个R1与R2为氢原子。一种抗眩光的偏光板,其系将如申请专利范围第6项之偏光板作曲面加工而得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