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
摘要
申请公布号 申请公布日期 2011.01.21
申请号 TW099212543 申请日期 2010.07.01
申请人 一加一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发明人 吴燕昇
分类号 F21S6/00 主分类号 F21S6/00
代理机构 代理人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系包括有:一铝挤骨架,概呈一工形断面,具有一龙骨、一顶部及一底部;至少一第一光源模组,安装于该铝挤骨架之底部上;至少一灯罩,安装于该铝挤骨架之底部上,用以构成屏蔽作用并产生预期之光学机制。一种照明装置,系包括有:一铝挤骨架,概呈一工形断面,具有一龙骨、一顶部及一底部;至少一第一光源模组,安装于该铝挤骨架之底部上;至少一灯罩,安装于该铝挤骨架之底部上,用以构成屏蔽作用并产生预期之光学机制;至少一箍夹,安装于铝挤骨架之底部上,用以对灯罩构成一托撑作用,以及用以构成灯罩之间的衔接。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底部两侧系设有相对应之沟槽;各灯罩具有一对延伸板,于各延伸板尾端设有凸缘供嵌入该铝挤骨架之沟槽。如请求项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底部两侧系设有相对应之沟槽;各灯罩具有一对延伸板,于各延伸板尾端设有凸缘供嵌入该铝挤骨架之沟槽;各箍夹具有一对延伸板,于各延伸板尾端设有凸缘供嵌入该铝挤骨架之沟槽。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龙骨侧面设有至少一第二光源模组。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龙骨系与其顶部呈一预定角度之偏置。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顶部两侧具有预定高度之阶级。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顶部至少一侧设有一容线槽。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龙骨系与其顶部呈一预定角度之偏置;该铝挤骨架之顶部两侧具有预定高度之阶级。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龙骨系与其顶部呈一预定角度之偏置;该铝挤骨架之顶部两侧具有预定高度之阶级;该铝挤骨架之顶部至少一侧设有一容线槽。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各第一光源模组系于一载板上建构有若干发光二极体。如请求项1或2所述之照明装置,其中该铝挤骨架之龙骨侧面设有至少一第二光源模组;各第二光源模组系于一载板上建构有若干发光二极体。
地址 桃园县芦竹乡锦华路69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