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防治长足竹大象的植物源复方农药及使用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高效、安全的笋腔注射或竹笋喷施农药防治长足竹大象的植物源复方农药及使用方法。本复方农药使用植物源杀虫剂苦参碱添加叶面肥、生长调节剂、增效剂、絮凝剂复配而成,方法简单,原料取材容易且价格低廉,低毒无臭味,对人、畜低毒,对竹材及环境不污染,安全环保。防治效果非常显著,竹笋施药后2小时后即可见效,每根竹笋施药一次基本可保证成竹,使用笋腔注药的方式,药效期长达21天以上,能同时杀死成虫和幼虫,具有高效、广谱、低毒、安全效果,确保增产增收,是理想防治长足竹大象的植物源复方农药。 |
申请公布号 |
CN1019139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15 |
申请号 |
CN201010241821.6 |
申请日期 |
2010.08.02 |
申请人 |
广西华劲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林世敏;翟秋和 |
分类号 |
C05G3/02(2006.01)I;A01C21/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C05G3/02(2006.01)I |
代理机构 |
广西南宁汇博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45114 |
代理人 |
邹超贤 |
主权项 |
一种防治长足竹大象的植物源复方农药,其特征在于:其原料成份及体积份数为:(1)苦参碱,其水溶液有效成份为0.1~3.0%: 20~100;(2)叶面肥,其水溶液有效成份0.1~30%: 0~60;(3)芸苔素内酯,其水溶液有效成份0.001~0.01%: 0~30;(4)乙氧基改性三硅氧烷,其水溶液有效成份20~100%:10~95;(5)聚丙烯酰胺,其水溶液有效成份20~100%: 0~60;(6)清水: 0~100000。 |
地址 |
530028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民族大道131号航洋国际城一号楼22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