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经由分组无线网络传送因特网分组数据的系统和方法 |
摘要 |
一种用于经由依据第二因特网协议(IPV4)的分组无线网络传送依据第一因特网协议(IPV6)的因特网分组数据的通信系统。该系统包括用户设备,该用户设备用于请求用于向分组无线网络的网关支持节点传送和从分组无线网络的网关支持节点传送根据第二因特网协议(IPV4)的因特网协议数据的载体。该网关支持节点用于建立用于在分组无线网络上向用户设备传送和从用户设备传送因特网分组数据的隧道协议载体。用户设备与网关支持节点结合操作以形成与第一因特网协议(IPV6)兼容的地址。该地址包括具有隧道协议载体的隧道终点标识符的接口标识符,隧道协议载体在分组无线网络的网关支持节点处终止。使用与第一因特网协议(IPv6)兼容的因特网协议地址,经由网关支持节点和所建立的载体向对应节点传送和从对应节点传送因特网分组数据。根据本发明的系统被安排为产生与第一因特网协议兼容的地址,可以使用第一因特网协议经由已经被安排为支持根据第二因特网协议的因特网分组数据的分组无线网络来传送因特网分组数据。第一因特网协议可以是IPV6,第二因特网协议可以是IPV4。 |
申请公布号 |
CN101019450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12.01 |
申请号 |
CN200580025881.1 |
申请日期 |
2005.07.11 |
申请人 |
奥林奇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晓保;奈杰尔·S·伯德 |
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I;H04L12/56(2006.01)I;H04L29/12(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L29/06(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11105 |
代理人 |
窦杰平 |
主权项 |
一种用于经由依据第二因特网协议操作的分组无线网络来传送依据第一因特网协议的因特网分组数据的电信系统,该系统包括:用户设备,用于请求用于通过所述分组无线网络向网关支持节点传送和通过所述分组无线网络从网关支持节点传送根据所述第二因特网协议的因特网协议数据的载体;网关支持节点,用于建立用于向所述分组无线网络的所述用户设备传送和从所述分组无线网络的所述用户设备传送的所述因特网分组数据的隧道协议载体,其中所述用户设备与所述网关支持节点协同操作,以便形成与所述第一因特网协议兼容的地址,该地址包括具有隧道协议载体的隧道终点标识符的接口标识符,该隧道协议载体在所述分组无线网络的所述网关支持节点处终止,并且使用与所述第一因特网协议兼容的因特网协议地址,经由所述网关支持节点和所建立的载体来向对应节点传送和从对应节点传送因特网分组数据。 |
地址 |
法国巴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