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煤炭销售安全联网监控监管的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煤炭销售监管方法,具体是一种煤炭销售安全联网监控监管的方法。本发明解决了现有煤炭销售监管方法效率低下、容易出错、信息反馈速度慢、完成周期长、以及无法辨识销售票的真伪的问题。一种煤炭销售安全联网监控监管的方法,该方法是采用如下步骤实现的:(1)组成局域网;(2)发放用户USBKey和票控USBKey;(3)开具其上印制有二维条形码的销售票;(4)对销售票的真伪进行验证;(5)对销售票进行回收。本发明有效解决了现有煤炭销售监管方法效率低下、容易出错、信息反馈速度慢、完成周期长、以及无法辨识销售票的真伪的问题。
申请公布号 CN10188760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1.17
申请号 CN201010182635.X 申请日期 2010.05.21
申请人 山西清华网络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发明人 王庆生;王猛;靳黎忠;邱鹏飞;韩于钛;郭瑞星;李海林;李建军;李云飞
分类号 G07C11/00(2006.01)I 主分类号 G07C11/00(2006.01)I
代理机构 山西太原科卫专利事务所 14100 代理人 朱源
主权项 一种煤炭销售安全联网监控监管的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是采用如下步骤实现的:(1)在省票证中心安设票据中心服务器,在煤矿、洗储煤企业、集运站、纠察单位、出省回收单位分别安设票据终端,在集运站、纠察单位、出省回收单位分别安设无线手持验票机,并分别将各个无线手持验票机、各个票据终端与票据中心服务器连接起来,组成局域网;(2)设于煤矿、洗储煤企业、集运站、纠察单位、出省回收单位的各个票据终端分别通过局域网将用户单位信息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票据中心服务器通过审核用户单位信息来对各个票据终端进行授权并制定用户USBKey、电子票和票控USBKey,并分别向设于煤矿、洗储煤企业、集运站、纠察单位、出省回收单位的各个票据终端发放用户USBKey和票控USBKey,同时通过票控USBKey将电子票安装在各个票据终端;(3)煤炭销售过程中,设于煤矿、洗储煤企业的票据终端读取用户USBKey和票控USBKey,并根据录入电子票的煤炭销售信息以及票控USBKey内的信息开具其上印制有二维条形码的销售票,而后设于煤矿、洗储煤企业的票据终端通过局域网将销售票的开具信息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4)煤炭运输过程中,采用两种方式对销售票的真伪进行验证:一种方式是设于纠察单位的无线手持验票机对销售票上的二维条形码进行扫描,扫描得到的加密数据通过局域网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另一种方式是设于纠察单位的票据终端读取用户USBKey的信息,并配合扫描枪扫描销售票上的二维条形码,扫描得到的加密数据通过局域网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票据中心服务器将数据解密后回传至设于纠察单位的无线手持验票机或票据终端,无线手持验票机或票据终端通过回传的数据验证销售票的真伪,并对伪造的销售票开具稽查票,然后通过局域网将稽查票的开具信息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5)煤炭运输出省或出境时,采用两种方式对销售票进行回收:一种方式是设于集运站、出省回收单位的无线手持验票机对销售票上的二维条形码进行扫描,并通过局域网将销售票的回收信息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另一种方式是设于集运站、出省回收单位的票据终端读取用户USBKey的信息,并配合扫描枪扫描销售票上的二维条形码,而后通过局域网将销售票的回收信息上传至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对设于煤矿、洗储煤企业的票据终端上传的销售票的开具信息和设于集运站、出省回收单位的票据终端上传的销售票的回收信息进行比对,并由设于省票证中心的票据中心服务器对设于煤矿、洗储煤企业的票据终端上传的销售票的开具信息进行统计汇总。
地址 030006 山西省太原市高新技术开发区长治路30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