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眼部植入物及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眼部植入物(100),其适于至少部分地就位于眼睛(20)的施累姆氏管(38)的一部分中。在一些实施例中,植入物具有体部(104)和形成于体部(104)中的多个开口区域及支柱区域,该体部在纵轴线形成圆弧的弯曲体积中延伸,开口区域在限定弯曲体积的表面的多于50%上延伸,支柱区域包围开口区域,该体部具有在0.005英寸至0.04英寸之间的直径。本发明还提供了一种治疗青光眼的方法,包括如下步骤:利用植入物支承形成眼睛中的施累姆氏管的组织,该植入物至少部分地在管中沿轴向长度在管中延伸;和沿轴向长度利用植入物接触形成管的组织的少于50%。
申请公布号 CN101868201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10.20
申请号 CN200880116684.4 申请日期 2008.09.23
申请人 伊万提斯公司 发明人 A·T·施伯尔;C·L·奥特耐尔
分类号 A61F9/007(2006.01)I 主分类号 A61F9/00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中咨律师事务所 11247 代理人 吴鹏;马江立
主权项 一种眼部植入物,包括:体部,该体部沿大致弯曲的纵轴线延伸,该弯曲的纵轴线限定了第一平面,该体部具有在0.005英寸至0.04英寸之间的直径,并适于布置在人体眼睛中的施累姆氏管中;其中,体部具有在沿第一平面弯曲时的第一柔性和在沿第二平面弯曲时的第二柔性,该第二柔性不同于第一柔性,该第二平面与第一平面相交且不与第一平面重合。
地址 美国加利福尼亚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