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设备及系统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该方法包括: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所述移动终端向所述消费终端返回所述电子钱包需进行合法性检验的状态信息;所述消费终端根据所述状态信息,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所述电子钱包的合法性;在所述电子钱包合法时,所述消费终端根据所述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向其返回的所述电子钱包合法的检验结果,通知所述移动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本发明同时公开一种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消费终端、电子钱包的安全管理系统。采用本发明可以提高通过移动终端使用电子钱包时的方便性及安全性。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0478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22 |
申请号 |
CN200810057685.8 |
申请日期 |
2008.02.04 |
申请人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 |
发明人 |
黄更生;张雨廷;郭漫雪;李征;朱本浩;于蓉蓉 |
分类号 |
G07F7/08(2006.01)I;G06Q20/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7F7/08(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同达信恒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291 |
代理人 |
魏杉 |
主权项 |
一种电子钱包的扣费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包括:承载电子钱包的移动终端在无法进行无线通信时,接收消费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的扣费指令;所述移动终端向所述消费终端返回所述电子钱包需进行合法性检验的状态信息;所述消费终端根据所述状态信息,触发电子钱包业务平台检验所述电子钱包的合法性;在所述电子钱包合法时,所述消费终端根据所述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向其返回的所述电子钱包合法的检验结果,通知所述移动终端对所述电子钱包进行扣费处理;在所述电子钱包不合法时,所述电子钱包业务平台向所述消费终端发送对所述电子钱包的锁定指令,所述消费终端将所述锁定指令转发给所述移动终端,所述移动终端根据所述锁定指令,锁定所述电子钱包。 |
地址 |
100032 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2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