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烛台(41)
摘要 1.请求保护的外观设计包含有色彩。2.本外观设计产品名称:烛台(41)。3.用于:用于盛放蜡烛,为人类照明。4.设计要点:1)由1个蜡烛杯和1个底座组成;2)底座底部为正方形,底座四角有四个正方形支撑脚;3)蜡烛杯正面有由珠宝组成的图案。5.指定“立体图”表明设计要点。
申请公布号 CN301348932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9.15
申请号 CN200930357887.X 申请日期 2009.12.31
申请人 上海东川工艺品厂 发明人 胡仲明
分类号 26-01 主分类号 26-01
代理机构 上海申汇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31001 代理人 殷志翔
主权项
地址 201109 上海市闵行区北松公路7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