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手电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为一种手电筒,属于一种日常生活用品。它包括外壳以及装于外壳内的充电电池,其特征是:有太阳能充电机构以及机械传动发电机构与充电电池连接,外壳内还装有干电池座。本实用新型所使用的三种供电方式,有自充电式,这种方式能够减少电池的使用量,从而减少对环境的污染,而且,这两种方式同时存在,不仅增长手电筒的使用寿命,还能方便使用。而干电池可以作为备用电源使用。 |
申请公布号 |
CN201575312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9.08 |
申请号 |
CN200920252455.7 |
申请日期 |
2009.11.13 |
申请人 |
许巧智 |
发明人 |
许巧智 |
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F21L4/08(2006.01)I;F21L13/06(2006.01)I;F21V23/00(2006.01)I;F21V17/00(2006.01)I;F21V15/02(2006.01)I |
主分类号 |
F21L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济南舜源专利事务所有限公司 37205 |
代理人 |
苗峻 |
主权项 |
一种手电筒,包括外壳以及装于外壳内的充电电池,其特征是:有太阳能充电机构以及机械传动发电机构与充电电池连接,外壳内还装有干电池座。 |
地址 |
250021 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经十路3707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