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
摘要 本发明涉及照明装置和显示装置。本发明提供一种能够实现对比度的提高的显示装置。在向显示面板(2)侧照射来自光源(24)的光而进行图像显示的显示装置(1)中,具有配设于显示面板(2)的背面侧的不发光时透明的透明EL片(30)、向显示面板(2)侧反射来自光源(24)的光的反射片(40)、对显示面板(2)的图像显示进行控制的显示控制部(18a)、和对透明EL片(30)的发光进行控制的发光控制部(18b),并且,当发光控制部(18b)使透明EL片(30)的至少一部分的面对应于显示控制部(18a)所控制的显示面板(2)的图像显示而发光时,该发出的光与来自光源(24)的光和来自反射片(40)的反射光一起向显示面板(2)照射。
申请公布号 CN101809489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8.18
申请号 CN200880108651.5 申请日期 2008.06.18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冈秀和;森本隆志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G02F1/167(2006.01)I;H01L51/50(2006.01)I;H05B33/14(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11322 代理人 龙淳
主权项 一种照明装置,向显示面板侧照射来自光源的光,其特征在于:其具备配设于所述显示面板的背面侧的不发光时透明的透明EL片、和向显示面板侧反射来自所述光源的光的反射片,当使所述透明EL片的至少一部分的面对应于所述显示面板的图像显示而发光时,该发出的光与来自所述光源的光和来自所述反射片的反射光一起向所述显示面板照射。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