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电话机(193)
摘要 1.本外观设计产品的名称是电话机(193)。2.本外观设计产品是一种通讯工具,主要用来接、打电话,可适用于盲人使用。3.本外观设计产品的设计要点在于产品的电话号码按键上设置有盲文。4.本外观设计产品俯视图最能表达设计要点。5.本外观设计产品A部放大图为俯视图中所指A部的放大图。
申请公布号 CN301294825S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7.28
申请号 CN201030136810.2 申请日期 2010.04.06
申请人 惠州市惠阳区美思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发明人 龚顺义
分类号 14-03 主分类号 14-03
代理机构 广州粤高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44102 代理人 任海燕
主权项
地址 516225 广东省惠州市惠阳区新圩镇约场美思奇工业园
您可能感兴趣的专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