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摄影机;CAMERA
摘要 【物品用途】;本创作的物品是摄影机,是作为摄影机镜头本体用来拍摄被照体影像的装置,而被安装在电脑运算暨控制机,也就是具有作为游戏机、电脑本体、声音(音乐)及/或影像再生机、行动电话本体、摄影机本体或是GPS本体之功能的电脑运算暨控制机上来使用。;【创作特点】;本创作的物品,其整体大致可分为:长圆筒形之本体部、以及扁矩形状的底座部;首先,如前视图所示,该长圆筒形的本体部,具有左、右两部分,其位在右边的部分连接一镜头部;而位在左边的部分,则在圆筒形的左端部下方,设有一“︹”形的缺口,并在与该缺口相对应的底座部上安装一固定螺栓,该固定螺栓是作为将本物品固定于上述电脑运算暨控制机时所使用的螺栓;再者,如底面侧立体图所示,在该底座部的底面中间,设有一凸字形的端子连接部。
申请公布号 TWD136015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7.21
申请号 TW098304600 申请日期 2009.09.29
申请人 新力电脑娱乐股份有限公司 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 日本 发明人 今枝侑哉
分类号 主分类号
代理机构 代理人 林志刚 台北市中山区南京东路2段125号7楼
主权项
地址 SONY COMPUTER ENTERTAINMENT INC. 日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