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可作灯具用的包装盒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开启后可另作灯具的包装盒,使其得以再被利用。本实用新型所提供的这种包装盒包括了兼作灯罩的盒体,所述盒体内设置有灯座,所述灯座上连接有电源接头。开启盒体并将其中的包装物取出后,再在灯座上安装普通的灯泡,则包装盒立刻变为一盏电灯,从而使开启后的包装盒另作灯具得以继续使用。本实用新型的这种将包装盒兼作灯具的设计十分新颖独特,由此增强了商品的卖点,大大提高了包装盒的促销功能。本实用新型的这种包装盒适用于包装多种类型的商品,尤其适用于包装酒瓶。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94768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6.02 |
申请号 |
CN200920307191.0 |
申请日期 |
2009.07.31 |
申请人 |
四川绵竹剑南春酒厂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陈小林;乔天明 |
分类号 |
B65D81/36(2006.01)I;F21V3/02(2006.01)I;F21V23/06(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5D81/36(2006.01)I |
代理机构 |
成都虹桥专利事务所 51124 |
代理人 |
刘世平 |
主权项 |
可作灯具用的包装盒,其特征是:包括兼作灯罩的盒体,所述盒体内设置有灯座(8),所述灯座(8)上连接有电源接头(10)。 |
地址 |
618200 四川省绵竹市春溢街289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