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治疗脚气的外用中药 |
摘要 |
治疗脚气的外用中药,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百分数计,由如下中药原料制成:黄连33~53%、干姜33~53%和乌梅8~20%。最佳组成为:43%的黄连、43%的干姜和14%的乌梅。经临床证实,对杀菌、抗菌、抗真菌具有特效。治疗脚气彻底,对脚气引起的痛痒、溃烂、起水泡、脱皮、出露水等症状全部消失,且治愈后不复发,有效率100%,治愈率在99%以上,治愈时间短,一般3~5天可治愈。 |
申请公布号 |
CN101239173B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5.26 |
申请号 |
CN200710013335.7 |
申请日期 |
2007.02.09 |
申请人 |
邢家亮 |
发明人 |
邢家亮 |
分类号 |
A61K36/9068(2006.01)I;A61K36/736(2006.01)I;A61K36/718(2006.01)I;A61K9/14(2006.01)I;A61P17/00(2006.01)I;A61P31/1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61K36/9068(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淄博科信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37103 |
代理人 |
耿霞 |
主权项 |
一种治疗脚气的外用中药,其特征在于按照重量百分数计,由如下中药原料制成:黄连33~53%、干姜33~53%和乌梅8~20%。 |
地址 |
255100 山东省淄博市淄川区磁村镇小邢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