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录音笔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录音设备,尤其是一种录音笔。包括主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分别连接麦克、喇叭及存储器,所述主控制器还连接一摄像头,摄像头进行影像记录发送到主控制器进行处理并存储与存储器中。本实用新型的录音笔通过增加摄像头,在使用时可以通过摄像头进行照片的拍摄或者场景的摄录,使得人们在进行新闻采访、会议或演讲记录时无需另外携带影像摄录设备即可实现同时对声音和图像的记录。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49734U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5.05 |
申请号 |
CN200920060221.2 |
申请日期 |
2009.07.10 |
申请人 |
何炜 |
发明人 |
何炜 |
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I;H04R1/00(2006.01)I;H04N5/225(2006.01)I;H04N5/76(2006.01)I |
主分类号 |
G11B20/10(2006.01)I |
代理机构 |
|
代理人 |
|
主权项 |
一种录音笔,包括主控制器,所述主控制器分别连接麦克、喇叭及存储器,其特征在于:所述主控制器还连接一摄像头,摄像头进行影像记录发送到主控制器进行处理并存储与存储器中。 |
地址 |
215000 江苏省苏州市虎丘区世纪花园40幢103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