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无级变速器及其变速控制方法
摘要 本发明涉及一种无级变速器及其变速控制方法,使副变速机构的变速级的变更条件标准化,提高车辆的燃料消耗率。变速控制机构(变速器控制器12、油压控制回路11)在变换器(20)及副变速机构(30)的整体变速比即直通档变速比与模式切换变速比相比,从大的变速比变化成小的变速比时,将副变速机构(30)的变速级从第一变速级向第二变速级变更,并且将变换器(20)的变速比向变速比大侧变更。模式切换变速比被设定成与高速模式最低变速比相等。
申请公布号 CN1016848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3.31
申请号 CN200910173183.6 申请日期 2009.09.14
申请人 加特可株式会社 发明人 铃木英明;野野村良辅;田中宽康;井上拓市郎;井上真美子
分类号 F16H37/02(2006.01)I 主分类号 F16H37/02(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市柳沈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王景刚
主权项 1、一种无级变速器,其搭载在车辆上,其特征在于,具备:带式无级变速机构(以下称作“变换器”),其能够无级地变更变速比;副变速机构,其相对于所述变换器串联设置,作为前进用变速级,包含第一变速级和变速比小于该第一变速级的第二变速级;变速控制机构,其基于所述车辆的运转条件,变更所述变换器的变速比和所述副变速机构的变速级,由此,变更所述变换器及所述副变速机构整体的变速比即直通档变速比,所述变换器的变速比为最高变速比、所述副变速机构的变速级为所述第一变速级时的所述直通档变速比,比所述变换器的变速比为最低变速比、所述副变速机构的变速级为所述第二变速级时的所述直通档变速比(以下,称作“高速模式最低高速比”)小,所述高速模式最低变速比被设定为模式切换变速比,在所述直通档变速比跨越所述模式切换变速比进行变化时,所述变速控制机构变更所述副变速机构的变速级,并且将所述变换器的变速比向所述副变速机构的变速比变化的方向的反方向变更。
地址 日本静冈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