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一种肉制品用猪肉香精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肉制品用猪肉香精,该猪肉香精由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制备而成,液体香料选自2-巯基-3-丁醇、4-乙基愈创木酚、2-甲基-3-呋喃硫醇、2-巯基-3-丁酮、大茴香醛、巯基呋喃乙酸酯、2-庚烯醛、1,6-己二硫醇、异戊酸、可卡醛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的重量比为:90-99∶0.1-1∶0.01-0.2∶0.1-1。
申请公布号 CN101664155A 申请公布日期 2010.03.10
申请号 CN200910070204.1 申请日期 2009.08.24
申请人 天津春发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发明人 郭聪;邢福深;邢海鹏
分类号 A23L1/231(2006.01)I 主分类号 A23L1/231(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东方汇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代理人 刘淑芬
主权项 1、一种肉制品用猪肉香精,该猪肉香精由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制备而成,液体香料选自2-巯基-3-丁醇、4-乙基愈创木酚、2-甲基-3-呋喃硫醇、2-巯基-3-丁酮、大茴香醛、巯基呋喃乙酸酯、2-庚烯醛、1,6-己二硫醇、异戊酸、可卡醛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的重量比为:90-99∶0.1-1∶0.01-0.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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