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肉制品用猪肉香精 |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肉制品用猪肉香精,该猪肉香精由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制备而成,液体香料选自2-巯基-3-丁醇、4-乙基愈创木酚、2-甲基-3-呋喃硫醇、2-巯基-3-丁酮、大茴香醛、巯基呋喃乙酸酯、2-庚烯醛、1,6-己二硫醇、异戊酸、可卡醛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的重量比为:90-99∶0.1-1∶0.01-0.2∶0.1-1。 |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64155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3.10 |
申请号 | CN200910070204.1 | 申请日期 | 2009.08.24 |
申请人 | 天津春发食品配料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郭聪;邢福深;邢海鹏 |
分类号 | A23L1/231(2006.01)I | 主分类号 | A23L1/231(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东方汇众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 代理人 | 刘淑芬 |
主权项 | 1、一种肉制品用猪肉香精,该猪肉香精由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制备而成,液体香料选自2-巯基-3-丁醇、4-乙基愈创木酚、2-甲基-3-呋喃硫醇、2-巯基-3-丁酮、大茴香醛、巯基呋喃乙酸酯、2-庚烯醛、1,6-己二硫醇、异戊酸、可卡醛中的一种或多种,其中色拉油、呋喃酮、2-乙酰基吡嗪与液体香料的重量比为:90-99∶0.1-1∶0.01-0.2∶0.1-1。 | ||
地址 | 300300天津市东丽经济开发区丽北路11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