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摆放警示锥支架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于公路养护部门施工现场摆放或收取警示锥的专用设施,特别是摆放警示锥支架,在主支架下端的托架上设置着下踏板,在下踏板上方的主支架上设置着上踏板,在主支架的两侧设置着自下而上连接着下踏板和主支架上端的对称扶手,在主支架上端的背面设置着对称的挂钩。本实用新型在施工现场摆放警示锥时,可以缩短摆放警示锥的时间,减少作业人员,提高工作效率,延长警示锥的使用寿命,达到安全生产的目的。 |
申请公布号 |
CN201419675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3.10 |
申请号 |
CN200920140152.6 |
申请日期 |
2009.05.12 |
申请人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路管理局塔城公路总段 |
发明人 |
马正源;王树刚;胡建民 |
分类号 |
B60Q7/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60Q7/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新科联专利代理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白志斌;张连贵 |
主权项 |
1、一种摆放警示锥支架,其特征是:在主支架(5)下端的托架上设置着下踏板(1),在下踏板(1)上方的主支架(5)上设置着上踏板(3),在主支架(5)的两侧设置着自下而上连接着下踏板(1)和主支架(5)上端的对称扶手(7),在主支架(5)上端的背面设置着对称的挂钩(8)。 |
地址 |
834700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市光明路新疆塔城公路总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