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基于特定装置的商品展示、销售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涉及一种基于特定装置的商品展示、销售方法,以及相关的彩票销售机或者普通商品售卖机的封闭式销售单元盒(1)。该方法允许商品朝向顾客倾斜展示,需要买方卖方在取货过程中相互配合操作商品展示、销售装置,并在取货过程中完成要约、承诺的全部购买法律行为。为实现该方法,相关单元盒上下倾斜,上端,即高端是销售员控制端或者非出货口端,由销售人员从上端负责控制单元盒下端的开合;下端,即低端是顾客自助取货端或者出货口端,由顾客在销售人员从上端开启下端后自助取货。该单元盒可以放置在一个底座(2)上,其上部还可设置多个单元盒;单元盒、底座还可左右连接多个单元盒、底座,构成货架。 |
申请公布号 |
CN101627866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1.20 |
申请号 |
CN200810132598.4 |
申请日期 |
2008.07.17 |
申请人 |
张新民 |
发明人 |
张新民 |
分类号 |
A47F1/04(2006.01)I;A47F1/06(2006.01)I;A47F7/00(2006.01)I;G07C15/00(2006.01)I;G06Q30/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A47F1/04(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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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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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一种商品销售方法,其特征在于,商品销售法律行为的承诺、交付两要素全部通过操作商品展示、销售单元来完成,其操作过程和装置设计如下:(1)买方从一封闭式商品展示、销售单元的储货仓浏览、选中商品;(2)买方发出购买要约行为,请求卖方开启封闭式商品展示、销售单元;(3)卖方操作控制装置,发出销售承诺行为,从而操作封闭式商品展示、销售单元,开启储货仓门;(4)买方取货,完成商品交付行为。 |
地址 |
100025北京市朝阳区甘露园南里2区20号楼808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