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灯管断丝或短路后可继续使用的荧光灯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涉及自镇流荧光灯技术,具体为一种灯管断丝或短路后可继续使用的荧光灯。包括电路连接的灯管与镇流器,其特征在于灯管的两组灯丝上分别并联设置电阻R1和电阻R2,两组灯丝的其中一端之间串接设置电容C2,两组灯丝的另一端分别通过电容C1、电感L1与镇流器连接。上述的一种灯管灯丝断丝或短路后可继续使用的荧光灯,灯管的一组或两组灯丝引线发生断路或者短路灯管都能正常发光,有效延长了荧光灯的使用寿命,经过试验证明,装有该结构的荧光灯寿命在现有的8000-10000小时的基础上又增加50-80%,避免了因大量生产而造成的资源浪费,同时也提高了产品的利用率,节约资源。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83892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1.13 |
申请号 |
CN200920114196.1 |
申请日期 |
2009.02.26 |
申请人 |
祁陈发 |
发明人 |
祁陈发 |
分类号 |
H05B41/14(2006.01)I;H05B41/46(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5B41/14(2006.01)I |
代理机构 |
杭州浙科专利事务所 |
代理人 |
龚旻晏 |
主权项 |
1.一种灯管断丝或短路后可继续使用的荧光灯,包括电路连接的灯管(1)与镇流器(2),其特征在于灯管(1)的两组灯丝上分别并联设置电阻R1和电阻R2,两组灯丝的其中一端之间串接设置电容C2,两组灯丝的另一端分别通过电容C1、电感L1与镇流器(2)连接。 |
地址 |
310004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文晖路139号光辉岁月3-3-11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