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生物质燃气净化系统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属生物质燃气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生物质燃气净化系统,包括底部设有进气口(4)的初级净化器(1)及顶部设有出气口(5)的次级净化器(2);初级净化器(1)的上部经连通管(3)与次级净化器(2)的底部相通;在初级净化器(1)中部区域内设有初级过滤柱(6);在次级净化器(2)中部区域内设有次级过滤柱(7);初级过滤柱(6)包括设有中孔(10)的初级装配版(8)及设有中空通道(9)的滤芯(11);滤芯(11)的端部与初级装配版(8)固定相接;中空通道(9)经中孔(10)与连通管(3)相通;在中空通道(9)底部固定设有挡板(16)。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燃气热值理想,焦油含量低,终端燃气品质高。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8000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10.01.13 |
申请号 |
CN200920011115.5 |
申请日期 |
2009.03.04 |
申请人 |
李晓东 |
发明人 |
李苏谊;李晓东 |
分类号 |
B01D46/00(2006.01)I;B01D46/24(2006.01)I;B01D53/04(2006.01)I;C10K1/02(2006.01)I;C10K1/20(2006.01)I;C10K1/32(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D46/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沈阳亚泰专利商标代理有限公司 |
代理人 |
郭元艺 |
主权项 |
1、一种生物质燃气净化系统,其特征在于,包括:底部设有进气口(4)的初级净化器(1)及顶部设有出气口(5)的次级净化器(2);所述初级净化器(1)的上部经连通管(3)与次级净化器(2)的底部相通;在所述初级净化器(1)中部区域内设有初级过滤柱(6);在所述次级净化器(2)中部区域内设有次级过滤柱(7)。 |
地址 |
110032辽宁省沈阳市皇姑区陵东街20号甲31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