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1.一种粘着性组成物,包含:(Ⅰ)一环氧基树脂,选自 甘 油醚型环氧基树脂,甘油酯型环氧基树脂,脂族环 氧基树 脂,环脂族环氧基树脂,橡胶改性环氧基树脂或卤 化环氧 基树脂;(Ⅱ)具0.1—20莫耳%含羧基单体之含羧基丙 烯醯 —丁二烯共聚物,具 0.1—20莫耳%含羧基单体之含羧基甲基丙烯醯 —丁 二烯 共聚物或其组合,其量为对每100重量份之成份Ⅰ言 为5至 50重量份;(Ⅲ)自顺—丁烯二酐及芳族单元胺或二 元胺合 成之顺—丁烯二醯亚胺衍生物,其量符合1≦(Ⅱ)/( Ⅲ) ≦10之重量比例。(Ⅳ)咪唑化合物,其量为对每100 重量 份之成份Ⅰ言为0.5至20重量份。2.如申请专利范围 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成份Ⅰ为具有小 于10ppm之氯离子含量及小于0.1%之可水解氯含量之 环氧 基树脂。3.如申请专利范围第1项之组成物,其中成 份Ⅳ为下式之 化合物其中R1至R4为卤素,1至20个碳原子之烷基,或 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