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信息引导的实现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信息引导的实现方法,属于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应用技术领域。实现的技术方案是由数字有线电视网络、数字机顶盒和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信息发布系统共同构建。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信息发布系统对业务网页内容进行解析并转换封装为具有相同的表现行为和属性的多媒体实体类对象,通过数字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将所有实体类对象数据传送至数字机顶盒。数字机顶盒终端软件模块实时下载实体类对象数据,并按照实体类对象的属性和表示行为解析还原呈现至电视终端。不仅具有与业务网页相同的表现形式和效果,而且通过多媒体实体类对象的超链接实现视频节目内容自动切换以及增值业务之间的链接。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94523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12.02 |
申请号 |
CN200810028343.3 |
申请日期 |
2008.05.28 |
申请人 |
张绪媛;何泽民 |
发明人 |
张绪媛;何泽民 |
分类号 |
H04N7/24(2006.01)I;H04N5/00(2006.01)I;G06F17/30(2006.01)I |
主分类号 |
H04N7/24(2006.01)I |
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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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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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权项 |
1、本发明提出的一种数字电视增值业务信息引导的实现方法,其特征在于:是由数字电视网络、集成增值业务信息解析软件功能模块的数字电视机顶盒和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引导信息发布系统共同构建增值业务信息引导服务平台;由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引导信息发布系统中内置的网页解析软件对增值业务引导信息网页进行解析并转换封装为具有相同的表现行为和属性的多媒体实体类对象;按增值业务引导信息所配置的播出参数信息,数字电视增值业务引导信息发布系统通过数字有线电视传输网络,将所有实体类对象数据传送至数字有线电视机顶盒;数字有线电视机顶盒运行集成的增值业务信息解析软件模块,实时下载接收实体类对象数据,并按照实体类对象的属性和表示行为解析还原呈现给终端用户;使呈现结果具有与未转换的增值业务引导信息网页几乎完全相同的内容信息和动画特效,且通过多媒体实体类对象的超链接可以直接实现视频节目内容自动切换以及内容信息间的自动关联跳转。 |
地址 |
510665广东省广州市中山大道190号骏景花园骏跃轩B座2C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