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权项 |
一种运动器材的皮带传动机构,包含有:一架体;一第一皮带轮,具有一第一轴心;前述第一皮带轮可相对于前述架体以前述第一轴心为转轴原地旋转;一第二皮带轮,具有与前述第一轴心平行的一第二轴心;前述第二皮带轮可相对于前述架体以前述第二轴心为转轴原地旋转;一环状皮带,绕套在前述第一皮带轮及第二皮带轮的周面上,将前述第一皮带轮的动能传递至前述第二皮带轮;一板簧组件,具有至少一板状弹簧(leaf spring),前述板状弹簧具有相互垂直的一长度方向、一宽度方向及一厚度方向,前述板簧组件在前述长度方向的相对二端分别形成一固定端及一偏挠端,前述固定端固定于前述架体,前述偏挠端可相对于前述固定端产生概沿前述厚度方向的弹性弯曲、以及以前述长度方向为轴的弹性扭转;前述板簧组件的宽度方向平行于前述第一、第二皮带轮的第一、第二轴心;以及一压带轮,具有一第三轴心;前述压带轮以前述第三轴心为枢轴枢设在前述板簧组件的偏挠端,而且,前述第三轴心平行于前述板簧组件的宽度方向;前述压带轮位在前述第一皮带轮及第二皮带轮之间,受前述板簧组件的弹力作用而以其周面抵压在前述环状皮带的外侧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