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汽车前大灯安装孔检具 |
摘要 |
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汽车前大灯安装孔检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第一定位杆、第二定位杆和检测杆;所述第一定位杆与所述支架固定连接,所述检测杆与所述支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定位一端与所述支架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定位杆另一端与所述检测杆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定位杆分别设有第一定位块和第二定位块,所述第一定位块上设有第一定位销孔,所述第二定位块设有第二定位销孔,第二定位杆上设有第三定位块,所述检测杆上分别设有第一检测块和第二检测块,所述第一检测块上设有第一检测孔,所述第二检测块上设有第二检测孔。与现有技术相比,具有以下优点:避免工时浪费、返工和工件报废;有利于前大灯安装缺陷的分析和改善。 |
申请公布号 |
CN201311258Y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9.16 |
申请号 |
CN200820213286.1 |
申请日期 |
2008.11.04 |
申请人 |
上汽通用五菱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黄志宏;涂柳思;卫强 |
分类号 |
G01B5/00(2006.01)I |
主分类号 |
G01B5/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深圳市科吉华烽知识产权事务所 |
代理人 |
胡吉科;汪飞亚 |
主权项 |
1、一种汽车前大灯安装孔检具,其特征在于:包括支架(14)、第一定位杆(3)、第二定位杆(6)和检测杆(10);所述第一定位杆(3)与所述支架(14)固定连接,所述检测杆(10)与所述支架(14)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定位杆(6)一端与所述支架(14)固定连接,所述第二定位杆(6)另一端与所述检测杆(10)固定连接,所述第一定位杆(3)分别设有第一定位块(1)和第二定位块(5),所述第一定位块(1)上设有第一定位销孔(2),所述第二定位块(5)设有第二定位销孔(4),第二定位杆(6)上设有第三定位块(7),所述检测杆(10)上分别设有第一检测块(12)和第二检测块(9),所述第一检测块(12)上设有第一检测孔(11),所述第二检测块(9)上设有第二检测孔(8)。 |
地址 |
545007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柳南区河西路18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