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钛铝合金 |
摘要 |
本发明公开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钛铝合金,其系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88%至92%的钛、7.5%至10%的铝,延伸率为8%~16%。该钛铝合金并可选择性地添加铌、钒、钼、铬、铁、硅、氧、氮等微量元素,组成抗拉强度在650~950Mpa的高延伸率材料,此高延伸率材料运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本体,结合刚性较佳的6Al-4V-Ti钛合金或β合金的击球面板所形成的高尔夫球杆头,可达到具打感佳、制震性及控球性佳且杆部可调角予以客制化的高尔夫球头产品。 |
申请公布号 |
CN101514411A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8.26 |
申请号 |
CN200810005963.5 |
申请日期 |
2008.02.20 |
申请人 |
明安国际企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发明人 |
蔡良和;李政道 |
分类号 |
C22C14/00(2006.01)I;A63B53/04(2006.01)I |
主分类号 |
C22C14/00(2006.01)I |
代理机构 |
北京中原华和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寿 宁;张华辉 |
主权项 |
1.一种应用于高尔夫球杆头的钛铝合金,其特征在于其包含以重量百分比计:88%至92%的钛以及7.5%至10%的铝,其组成延伸率为8%~16%的钛铝合金。 |
地址 |
中国台湾高雄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