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液晶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机
摘要 本发明涉及液晶显示装置和电视接收机。液晶显示装置包括液晶面板和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与显示面相反一侧的背光源,该液晶面板包括夹持液晶层的一对基板和在该一对基板的与所述液晶层相反一侧设置的包括一对偏光板的光学部件,在所述液晶面板以及所述液晶面板与背光源之间这二者中的至少一处包括吸收作为近红外区域的900nm~1100nm的光的近红外区域吸收部件。这时,在所述液晶面板设置有所述近红外区域吸收部件的情况下,所述液晶面板的所述近红外区域吸收部件由所述一对偏光板中的显示面一侧的偏光板、所述一对基板中的背光源一侧的基板、在所述背光源一侧的基板的与所述液晶层相反一侧设置的光学部件、和用于粘结所述光学部件的粘合层中的至少一个构成。
申请公布号 CN101512420A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8.19
申请号 CN200780032951.5 申请日期 2007.10.25
申请人 夏普株式会社 发明人 鷹田良树
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G02F1/1335(2006.01)I;G02B5/22(2006.01)I;H04N5/66(2006.01)I 主分类号 G02F1/13357(2006.01)I
代理机构 北京尚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人 龙 淳
主权项 1. 一种液晶显示装置,其包括液晶面板和设置在所述液晶面板的与显示面相反一侧的背光源,所述液晶面板包括夹持液晶层的一对基板、和在该一对基板的与所述液晶层相反一侧设置的包括一对偏光板的光学部件,所述液晶显示装置的特征在于:在所述液晶面板以及所述液晶面板与背光源之间这二者中的至少一处,包括吸收作为近红外区域的900nm~1100nm的光的近红外区域吸收部件,并且,在所述液晶面板设置有所述近红外区域吸收部件的情况下,所述液晶面板的所述近红外区域吸收部件由所述一对偏光板中的显示面一侧的偏光板、所述一对基板中的背光源一侧的基板、在所述背光源一侧的基板的与所述液晶层相反一侧设置的光学部件、和用于粘结所述光学部件的粘合层中的至少一个构成。
地址 日本大阪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