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筷子
摘要 1.后视图和主视图对称,故省略后视图。2.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无设计要点,故省略左视图、右视图、俯视图和仰视图。
申请公布号 CN300984182D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8.19
申请号 CN200830170172.9 申请日期 2008.06.30
申请人 何来泉 发明人 何来泉
分类号 07-99 主分类号 07-99
代理机构 杭州赛科专利代理事务所 代理人 陈 辉
主权项
地址 323800浙江省庆元县松源镇月边村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