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
一种饱和活性焦处理方法 |
摘要 |
本发明提供一种饱和活性焦处理方法,其主要步骤为:A)将饱和活性焦进行脱水处理,使活性焦中的含水率≤20%;B)对步骤A的产物进行干燥,干燥始温度为120℃~150℃;C)对步骤B的产物进行干馏,干馏条件为:以6℃/min速度升温,终温为500℃~600℃,恒温20~40分钟,使吸附在活性焦表面和孔隙中的易挥发的有机物挥发和炭化;D)对步骤C的产物进行活化,活化条件为:以4℃~6℃/min升温至800℃~950℃后通入300℃~450℃的过热蒸气,蒸气的通入量为活性焦与蒸气的重量比=1∶0.5~1,活化时间为0.5~1小时。经多次处理后的活性焦可作为燃料。 |
申请公布号 |
CN100509143C |
申请公布日期 |
2009.07.08 |
申请号 |
CN200610080613.6 |
申请日期 |
2006.05.19 |
申请人 |
张大伟 |
发明人 |
张大伟 |
分类号 |
B01J20/34(2006.01)I;B01J20/20(2006.01)I |
主分类号 |
B01J20/34(2006.01)I |
代理机构 |
中科专利商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代理人 |
周长兴 |
主权项 |
1、一种饱和活性焦处理方法,其主要步骤为:A)将饱和活性焦进行脱水处理,使活性焦中的含水率≤20%;B)对步骤A的产物进行干燥,干燥始温度为120℃~150℃;C)对步骤B的产物进行干馏,干馏条件为:以6℃/min速度升温,终温为500℃~600℃,恒温20~40分钟,使吸附在活性焦表面和孔隙中的易挥发的有机物挥发和炭化;D)对步骤C的产物进行活化,活化条件为:以4℃~6℃/min升温至800℃~950℃后通入300℃~450℃的蒸汽,蒸汽的通入量为活性焦与蒸汽的重量比=1∶0.5~1,活化时间为0.5~1小时;所述饱和活性焦为处理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后,达到饱和状态的活性焦。 |
地址 |
110004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和平南大街200号绣水花园1-6-2-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