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名称 光记录材料和光记录介质
摘要 本发明提供了一种能够用短波长的蓝色激光进行记录和读取的高级别光记录材料。一种光记录材料,其包含最大吸收波长(λmax)不小于340nm且不大于440nm的有机色素化合物A和最大吸收波长(λmax)不小于500nm且不大于900nm的金属络合物B,有机色素化合物A的含量比金属络合物B的含量高,且用预定方法计算的耐光性x不小于30%。
申请公布号 CN100509426C 申请公布日期 2009.07.08
申请号 CN200580005786.5 申请日期 2005.02.25
申请人 三菱化学株式会社;三菱化学媒体株式会社 发明人 宫泽隆司;久保秀之;长野秀树;太田宽纪
分类号 B41M5/26(2006.01)I;C09B67/22(2006.01)I 主分类号 B41M5/26(2006.01)I
代理机构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 代理人 徐申民;董红曼
主权项 1. 一种光记录材料,它包含最大吸收波长λmax不小于340nm且不大于440nm的有机色素化合物A和最大吸收波长λmax不小于500nm且不大于900nm的金属络合物B,其特征在于,所述有机色素化合物A的含量比所述金属络合物B的含量高,以及用下式计算出的耐光性x不小于30%:耐光性x={(I1/I0)×100}其中,I0是有机色素化合物A和金属络合物B的混合物膜用分光光度计测得的在其吸收光谱中从340nm至440nm波长范围内的最大吸收处的吸光率;I1是有机色素化合物A和金属络合物B的混合物膜经过光照处理后,用分光光度计测得的在其吸收光谱中从340nm至440nm波长范围内最大吸收处的吸光率。
地址 日本国东京都